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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黔人领发〔2017〕7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领发〔2014〕1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工作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已申报或入选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不再重复申报)。厅级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科研规划,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组织协调能力。
(二)申报条件
1、“十”层次人选
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秀年轻人才),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省核心专家或有发展潜力的省管专家;
(2)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下同)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的获奖者,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第一的获奖者,或两个以上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排名第一的获奖者;
(3)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专家,“863”、“97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重要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5)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声望,理论研究、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其他人才。
2、“百”层次人选
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秀年轻人才),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省管专家,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领衔人,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对象,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三的获奖者、二等奖排名第一的获奖者或两个以上三等奖排名第一的获奖者;
(3)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骨干专家,“863”、“97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要承担者,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的主持人;
(4)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级、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5)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能够解决科研、生产中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在省内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或承担企业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完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在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成果再创新中取得突出成果,创造明显经济效益的技术带头人。
3、“千”层次人选
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轻人才),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各市(州)管理专家,省直有关部门评选管理的骨干人才;
(2)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骨干,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前三位)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的青年优秀人才;
(3)“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省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4)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二的获奖者;市(州)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第一的获奖者,或两个以上市(州)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前二的获奖者;
(5)有较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研究、设计工作的青年博士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青年科研骨干。
各层次申报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4月1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
1.“十”、“百”层次人才由申报人按照《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实施细则》和《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组织申报。申报人需登录省科技厅“贵州省科技项目网上申报平台”在线填报(网络申报所需个人账号及密码请向科研处杨婷婷索取),系统填报完成后,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与附件材料统一装订(一式两份),未按要求装订的不予受理。同时填写《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申报清单》(附件2)(附电子版)一起报送到科研处,纸质申报材料由科研处统一上报。
2.“千”层次培养对象的申报工作根据《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组织,我校将在报送推荐人选前组织专家评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分配名额推荐人选。下列两类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千”层次人才:(1)已经入选国家和省有关人才计划的人员;(2)省属科研事业单位和本科院校及其附属医院、中央在黔科研事业单位中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千”层次人才申报时需要提交《贵州省“千”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申请书》(附件3)。打印纸质《申请书》与附件材料统一装订(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同时,需填写《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申报清单》(附件2)和《贵州师范学院申报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4)后一并报送至各学院、部门。各学院、部门汇总《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申报清单》和《贵州师范学院申报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后,由学院、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后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科研处1105办公室。
(二)注意事项
“十”、“百”层次人选网络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纸质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千”层次人选相关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请各学院、部门及时将上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杨婷婷内网邮箱,恕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婷婷 电话:86277261)
组织部、科研处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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