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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3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2013年12月02日 15:39  点击:[]

各基层党委:

根据《中共贵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第3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经党支部推荐、由各基层党委确定为培养对象但未参加过党校培训学习的入党积极分子(各基层党委参训名额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

2013年12月3日-2013年12月8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三、培训地点

逸夫楼演播厅

四、培训方式

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题讨论会、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

五、培训内容

新党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史知识、党风廉政知识、省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等。

六、培训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于12月5日前,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基层党委印章)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组织部姜大伟内网邮箱(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学号编排办法见附件4)。

(二)各基层党委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自学,自学内容以《入党教材》为主(见附件2),并将自学讨论计划安排表(见附件5)于12月5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各基层党委要认真组织好专题讨论,可以班级为单位,将学员分成若干小组开展讨论,学员要撰写讨论发言提纲,讨论结束后交各基层党委备案。

(四)各基层党委要指定一名指导教师,负责培训期间的组织、检查、督促等相关工作。

(五)学员在集中培训期间要自觉遵守培训规章制度。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上课关闭通讯工具,保持课堂秩序。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有特殊情况必须书面请假,经基层党委书记签字,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六)集中培训学员须提前15分钟到场,并按座位安排入座(座位安排表见附件6)。培训期间请随身携带学生证以备抽查。无故旷课1次,迟到或早退2次以上者,不发给学习结业证书。

(七)学员完成培训后,需参加结业考试。结业考试时间为2013年12月8日下午15:20-16:50。考试地点为逸夫楼演播厅。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考试成绩需达到80分发给学习结业证书。

(八)考试进场须带学生证,无证者不能参考。考试中作弊或代考者考试成绩无效,通报批评,并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附件:

党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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