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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38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2013年05月28日 15:42  点击:[]

各基层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第38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学员是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经党支部推荐、由各基层党委确定为培养对象但未参加过党校培训学习的入党积极分子。(各基层党委参训名额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4.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5.中共贵州省委第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

6.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7.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9.《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程》。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观看视频、专题讲座辅导、讨论和考试等形式进行。

四、培训时间

2013年5月27日至6月10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五、培训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登记表(加盖基层党委印章)及相关电子文档于5月30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学号编排办法见附件4)。

(二)各基层党委要在集中培训前认真组织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自学,自学内容以《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程》为主,其余学习内容可在校党委组织部网页http://zuzhibu.gzhnc.edu.cn“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并将自学讨论计划安排于5月30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见附件5)。

(三)各基层党委要认真组织好专题讨论,可以班级为单位,将学员分成若干小组开展讨论,学员要撰写讨论发言提纲,讨论结束后交各基层党委备案。

(四)各基层党委须指定一名指导教师负责培训期间组织、检查和督促本单位参训人员的学习培训及相关工作。

(五)学校集中培训的学员在集中培训期间要自觉遵守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原因不能参训的必须事前书面请假,基层党委书记签字,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六)集中培训学习须提前15分钟到场(集中培训编班及教室安排表见附件6),培训期间请随身携带学生证以备点名抽查。无故旷课1次,迟到或早退2次以上者不发给学习结业证书。

(七)上课注意听讲,认真做好笔记,保持教室安静,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不做与培训无关的事,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八)学习完培训内容后参加开卷考试,考试成绩80分以上者发给学习结业证书。

(九)考试时须带学生证,无证者不能参考,作弊或代考者取消考试资格,通报批评,并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附件:

贵州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3年5月27日

上一条:关于梅胜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张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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